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试行)
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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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首次登记 ................................................... 4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 4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4 三、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6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6
五、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7 六、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8 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9
八、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9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 10 十、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11 十一、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12 十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12
十三、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 13 十四、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 13
十五、地役权首次登记............................................................................................ 14 十六、抵押权首次登记............................................................................................ 14
第二部分 变更登记 ................................................. 15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 15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 16
三、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18 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 18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 19 六、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1 七、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 ........................................................................................ 22 八、地役权变更登记 ............................................................................................... 23 九、抵押权变更登记 ............................................................................................... 23
第三部分 转移登记 ................................................. 25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 25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26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27
四、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9 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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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登记 ................................................................................. 31
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 32
八、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 33
九、海域使用权转移登记 ........................................................................................ 34
十、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 35
十一、地役权转移登记............................................................................................ 36
十二、抵押权转移登记............................................................................................ 37第四部分 注销登记 ................................................. 37
第五部分 预告登记 ................................................. 39
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39
二、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 ........................................................................................ 39
三、抵押权预告登记 ............................................................................................... 40 第六部分 更正登记 ................................................. 41
第七部分 异议登记 ................................................. 41
第八部分 查封登记 ................................................. 42
第九部分 补发、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 ................. 43
一、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 .......................................................................... 43
二、换发不动产权利证书和登记证明....................................................................... 43 说 明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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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试行)
第一部分 首次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未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可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2
权属界线协议书 原件
包括土地改革时颁发的土地所3 原件或复印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有证、“四固定”土地清册、件 和有关部门文件。
组织开展过权籍调查且登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4 记机构已有资料的不提交。 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4
以出让、划拨、国家租赁等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1,属铁路、公路、码头、水利工程、公园、绿地、堆场等非房屋建设工程的,
,2,因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权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3,尚未建有房屋等建筑物或虽有在建建筑物但暂不符合房屋登记条件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的~应分别申请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划拨土地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原件或复印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府用地批准文件及划拨决定书 件
出让土地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原件或复印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3 用权出让合同及交地确认书 件
国家租赁土地提交国有建设用原件或复印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件
组织开展过权籍调查且登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4 记机构已有资料的不提交。
土地出让金或土地租金或划拨原件或复印申请人根据土地取得方式选择5 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件 提交。
不动产权属证书、填海工程竣属于海域使用权转为国有建设工验收合格通知书和验收测量原件 6 用地使用权情形的提交。 报告
土地属于出让、国家租赁情形契税缴纳凭证 原件 7 的提交。
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5
三、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在已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上合法建造房
屋~可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3
原件或复印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可共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件 取得的不提交。
原件或复印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 件 地。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原件或复印适用于宅基地。可共享取得的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 件 不提交。
原件或复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5 件
原件或复印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不提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 件 交。
组织开展过权籍调查且登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7 记机构已有资料的不提交。 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6
以出让、划拨、国家租赁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合法建造房屋的~应一并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划拨土地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原件或复印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府用地批准文件和划拨决定书 件
出让土地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原件或复印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3 用权出让合同和交地确认书 件
国家租赁土地提交国有建设用原件或复印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件
原件或复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4 件
原件或复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5 件
原件或复印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 件
组织开展过权籍调查且登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7 记机构已有资料的不提交。
土地出让金或土地租金或划拨原件或复印申请人根据取得方式选择提8 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件 交。
土地属于出让、国家租赁情形契税缴纳凭证 原件 9 的提交。
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五、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7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尚未建成房屋的~可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复印件 2
县级以上批准用地文原件或复印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3 件 件
组织开展过权籍调查且登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4 记机构已有资料的不提交。
六、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已合法建造房屋的~应一并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复印件 2
县级以上批准用地的原件或复印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文件 件
原件或复印适用于1999年1月1日前取得有权机关批准用地的文件 3 件 的宅基地。
村委会证明和乡,镇,审适用于1987年1月1日前已建原件 核意见 成房屋的宅基地。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村镇个原件或复印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4 人住宅建设许可证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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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5 件
村委会出具的属于本集体经济经县级以上批准用地原件 6 组织成员的证明 的不提交。
组织开展过权籍调查且登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7 记机构已有资料的不提交。
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建成房屋的~可单独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2
县级以上批准用地文原件或复印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3 件 件
组织开展过权籍调查且登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4 记机构已有资料的不提交。
八、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合法建造房屋的~应一并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9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2
县级以上批准用地文原件或复印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3 件 件
原件或复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4 件
原件或复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5 件
原件或复印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 件
组织开展过权籍调查且登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7 记机构已有资料的不提交。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依法以承包方式在林地、水域、滩涂以及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上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生产活动的~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在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内~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由农业部门办理。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单方申请~其中家庭承包方式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1 的可由发包方提出申请。
承包方户主身份证和户口簿 复印件 2
原件或复印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3 件
村委会出具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原件 4 农户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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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承包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农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书户~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原件 面同意文件和乡,镇,人民政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府的批准文件 的。
组织开展过权籍调查且登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5 记机构已有资料的不提交。 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十、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依法以承包方式在林地上从事林业生产~地上有林木的~应一并
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单方申请~其中家庭承包方式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1 的可由发包方提出申请。 承包方户主身份证和户口簿 复印件 2
原件或复印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3 件
村委会出具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原件 农户证明材料
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承包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农4 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书户~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原件 面同意文件和乡,镇,人民政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府的批准文件 的。
组织开展过权籍调查且登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5 记机构已有资料的不提交。 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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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以承包经营以外的合法方式使用国有农用地的~可申请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2
有批准权的或者主管原件或复印 3 部门的批准文件 件
组织开展过权籍调查且登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4 记机构已有资料的不提交。
十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以承包经营以外的合法方式使用国有农场、林场等国有农用地~地上有森林、林木的~应一并申请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2
有批准权的或者主管原件或复印 3 部门的批准文件 件
组织开展过权籍调查且登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4 记机构已有资料的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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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可单独申请海域使用权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项目用海批准文件或者海域使原件或复印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3 用权出让合同 件
原件或复印海域使用金缴纳或者减免凭证 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4 件
组织开展过权籍调查且登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5 记机构已有资料的不提交。
十四、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在海域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应一并申请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项目用海批准文件或者海域使原件或复印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3 用权出让合同 件
原件或复印海域使用金缴纳或者减免凭证 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4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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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过权籍调查且登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5 记机构已有资料的不提交。
十五、地役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地役权首次登记:
,1,因用水、排水、通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2,因铺设电线、电缆、水管、输线、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3,因架设铁塔、基站、广告牌等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4,因采光、通风、保持视野等他人不动产利用的,
,5,其他为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按照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情形。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双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地役权合同 原件 3
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原件 4 证书
十六、抵押权首次登记
1、适用情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债权人可作为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申请抵押权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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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借贷关系中~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2,在典当关系中~经批准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典当公司,
,3,买卖等民事关系中的债权人,
,4,发行上市流通债券的~在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以及当事人之间没有禁止代为办理抵押登记约定的情形下~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代理全体公司债券持有人,抵押权人,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双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主债权合同 原件 3
主债权合同中有抵押条款的~抵押合同 原件 4 不提交。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5
属于划拨、授权经营土地抵押国土部门批准抵押文件 原件 6 情形的提交。
原件或复印属于在建建筑物抵押情形的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件 交。
第二部分 变更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变更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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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1,农民集体名称发生变化的,
,2,土地坐落发生变化的,
,3,因部分土地被征收致使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
2、登记申请材料
要求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2
原件或复印权利人名称变更材料 件
村委会出具的土地坐落变更说原件 3 明
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勘测定界原件或复印共享取得~申请人不需提交。 图 件
集体土地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4 书
属于界址或不动产单元变化情形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5 的提交。 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或多项材料。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土地或者房屋坐落发生变化的,
,3,因批准改扩建~土地或者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
,4,经依法批准~土地用途或房屋用途发生变化的,
,5,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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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7,土地权利性质发生变化的~包括划拨改为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授权经营方式的,
,8,房屋性质发生变化的~包括将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自用住房以及其他不完全产权的房地产变更为商品房或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原件或复印包括工商等有权机关出具的名权利人名称,姓名,变更材料 件 称变更材料、户籍证明材料等。
不动产地址变更证明材料 原件 属于坐落变更情形的提交。
属于划拨、作价出资、授权经
县级以上批准文件和原件或复印营土地界址、面积、用途、期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件 限变更情形的提交。可共享取
得的不提交。
属于出让、国家租赁土地界址、出让或国家租赁补充合同和建原件或复印3 面积、用途、期限变更情形的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件 提交。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出让合同或租赁合同或作价出土地权利性质变更~根据具体原件或复印资,入股,批准文件或授权经类型选择提交。可共享取得的件 营批准文件 不提交。
住建,房管,部门的房屋性质原件或复印属于房屋性质变更情形的提
变更批准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 件 交。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原件或复印属于分割、合并不动产情形的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件 提交。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土地出让金或土地租金缴纳凭原件或复印属于签订出让合同、租赁合同、4 证 件 出让补充合同情形的提交。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5
属于界址或不动产单元变化情形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6 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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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或多项材料。
三、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土地或者房屋坐落发生变化的,
,3,因批准改扩建~土地或者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2
原件或复印权利人户籍证明材料 属于姓名变更情形的提交。 件
原件或复印不动产地址变更证明材料 属于坐落变更情形的提交。 件 3
县级以上批准用地文原件或复印界址、面积变更的提交。可共件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件 享取得的不提交。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4
属于界址或不动产单元变化情形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5 的提交。
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或多项材料。
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1、适用情形
18
已经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土地或者房屋坐落发生变化的,
,3,因批准改扩建~土地或者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
,4,经依法批准~土地用途或房屋用途发生变化的,
,5,同一权利人名下的集体建设用地或者其上房屋分割或者合并的。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2
原件或复印包括工商等有权机关出具的名权利人名称变更材料 件 称变更材料等。
原件或复印不动产地址变更材料 属于坐落变更情形的提交。 件
属于界址、面积、用途变更情3 县级以上批准文件和原件或复印形的提交。可共享取得的不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件 交。
原件或复印属于分割、合并不动产情形的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件 提交。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4
属于界址或不动产单元变化情形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5 的提交。
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或多项材料。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森林、林木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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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承包土地的坐落发生变化的,
,3,承包农户的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
,4,承包土地的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
,5,土地承包期限发生变化的,
,6,承包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
,7,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
,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合并承包土地的。
在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内~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由农业部门办理。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原件或复印属于姓名变更、家庭成员变更权利人户籍证明 件 情形的提交。
民政部门或村委会出具的承包原件或复印属于坐落变更情形的提交。 土地坐落变更证明材料 件
3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或补充合原件或复印属于界址、面积、期限变更及
同 件 继续承包情形的提交。
有资质的勘验单位出具的勘验原件或复印属于林木面积、林种、主要树种
材料 件 发生变化情形的提交。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4
属于界址或不动产单元变化情形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5 的提交。
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或多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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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或森林、林木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承包土地的坐落发生变化的,
,3,承包土地的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
,4,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
,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合并国有农用地的。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2
包括上级单位批准更名文件、原件或复印权利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材件 料。
原件或复印不动产地址变更证明材料 属于坐落变更情形的提交。 件
3 原件或复印属于界址、面积发生变化~分县级以上批准文件 件 割或合并情形的提交。
有资质的勘验单位出具的勘验原件或复印属于林木面积、林种、主要树种
材料 件 发生变化情形的提交。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4
属于界址或不动产单元变化情形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5 的提交。
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或多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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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海域使用权或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海域或海上建筑物、构筑物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
,3,经依法批准~海域或海上建筑物、构筑物用途发生变化的,
,4,经依法批准~海域或海上建筑物、构筑物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
,5,经依法批准~海域使用期限发生变化的,
,6,同一权利人名下的海域及其建筑物、构筑物分割或者合并的。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权利人名称,姓名,变更证明原件或复印包括工商部门或上级部门出具的
材料 件 名称变更文件、户籍证明等。
海洋部门出具的不动产坐落或原件或复印属于坐落、名称变更情形的提3 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件 交。
属于界址、面积、用途、期限海域使用权变更批准文件或补原件或复印变更情形的提交。可共享取得充合同 件 的不提交。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4
原件或复印属于批准文件或补充合同要求缴海域使用金缴纳证明 5 件 纳海域使用金情形的提交。
属于界址或不动产单元变化情形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 6 的提交。
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或多项材料。
22
八、地役权变更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地役权变更登记: ,1,需役地或者供役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
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的坐落、面积等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 ,3,地役权内容发生变化的。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双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权利人名称,姓名,变更证明材原件或复印包括工商部门或上级部门出具的料 件 名称变更文件、户籍证明等。 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的坐落、面积可直接使用登记机构内部材料3 复印件 等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材料 的~申请人不提交。
属于地役权内容发生变化情形地役权补充合同 原件 的提交。
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原件 4 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或多项材料。
九、抵押权变更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抵押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
23
生变化的,
,2,不动产坐落发生变化的,
,3,担保范围发生变化的,
,4,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5,在建建筑物抵押后因预售引起抵押标的物发生变化的, ,6,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发生变化的,
,7,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化的,
,8,最高债权额发生变化的,
,9,最高额抵押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化的,
,10,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的,
,11,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转建筑物抵
押登记的。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双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权利人名称,姓名,变更证明材原件或复印包括工商部门或上级部门出具的料 件 名称变更文件、户籍证明等。
原件或复印可直接使用登记机构内部材料不动产地址变更证明材料 件 的~申请人不提交。
适用于担保范围、被担保的主
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
期限、最高债权额、最高额抵3
主债权补充合同、抵押权补充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期间等抵原件 合同 押权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在
建建筑物抵押标的物发生变化
的~以及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
债权确定情形~选择提交。
属于抵押权顺位协议变更情形抵押权顺位变更协议 原件 的提交。
属于商品房预售致使在建建筑在建建筑物抵押权人同意预售原件 物抵押标的物发生变化的提4 的材料 交。
24
属于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
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原件 债务履行期限等发生变更~对5
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
提交。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原件 6 证明
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或多项材料。
第三部分 转移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因农民集体间互换土地、土地调整
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可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要求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双方申请。 1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2
土地互换或调整协议 原件 3
集体土地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4 书
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
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原件 5
表同意的证明材料
25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出让、国家租赁、作价出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1,转让、互换或赠与的,
,2,继承或受遗赠的,
,3,作价出资,入股,的,
,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5,法人或其他组织清算~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处分的, ,6,因夫妻加名、离婚析产等原因造成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份额变化的,
,7,宗地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8,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的生效决定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双方申请~因继承、受遗赠、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
的法律文书取得物权的可单方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申请。处分共有不动产的应经1
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
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共同申
请。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3
买卖合同或互换合同或赠与合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类型选择提原件 同 交。
死亡证明材料和遗嘱,属于遗原件 嘱情形, 4 申请人可根据继承或受遗赠的死亡证明材料和全部法定继承实际情形选择提交。 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原件
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26
经公证的材料 原件
属于作价出资,入股,情形的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原件 提交。
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合并或分立协议 原件 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
属于夫妻加名、减名情形的提结婚证 复印件 交。
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或者原件或复印属于离婚析产情形的提交。 离婚判决 件
成立清算组或者管理人的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清算分配
裁定书以及买卖合同或转让协原件 剩余财产~导致权属发生转移
议 的提交。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原件或复印 的法律文书 件
因继承、受遗赠和人民、投资达到25%,不含土地出让原件 仲裁委员会生效文书取得的不5 金,的证明材料 提交。
属于已设立抵押权情形的提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 原件 6 交。
契税和土地缴纳凭证 原件 7
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1,转让、拆迁安置、集资建房、互换、赠与或以房抵债的~其中权属转移的住房应满足权属转移条件,
,2,继承或受遗赠的,
,3,作价出资,入股,的,
,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27
,5,法人或其他组织清算分配剩余财产~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6,因夫妻加名、离婚析产等原因造成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份额变化的,
,7,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8,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的生效决定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双方申请~因继承、受遗赠、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
的法律文书取得物权的可单方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申请。处分共有不动产的应经1
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
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共同申
请。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3
买卖合同或互换合同或赠与合申请人根据实际类型选择提
同或拆迁安置协议或集资建房原件 交~可采用网签备案的格式合
合同或以房抵债合同 同。
死亡证明材料和遗嘱,属于遗原件 嘱情形,
死亡证明材料和全部法定继承申请人可根据继承或受遗赠的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原件 实际情形选择提交。 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4 经公证的材料 原件
属于作价出资,入股,情形的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原件 提交。
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合并或分立协议 原件 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
属于夫妻加名、减名情形的提结婚证 复印件 交。
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或者原件或复印属于离婚析产情形的提交。 离婚判决 件
28
成立清算组或者管理人的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清算分配
裁定书以及买卖合同或转让协原件 剩余财产~导致权属发生转移
议 的提交。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原件或复印 的法律文书 件
属于划拨、授权经营土地使用县级以上批准文件和原件或复印权转让情形的提交。可共享取5 出让合同及出让金缴纳凭证 件 得的不提交。
属于已办理不动产预售、转移预不动产登记证明 原件 6 告登记情形的提交。
属于已设立抵押权情形的提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 原件 7 交。
契税和土地缴纳凭证 原件 8
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四、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可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双方申请~因继承、受遗赠、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1 的法律文书取得物权的可单方
申请。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2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3
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互换合同 原件 屋情形的提交。 4 死亡证明材料和遗嘱,属于遗申请人可根据继承或受遗赠的原件 嘱情形, 实际情形选择提交。
29
死亡证明材料、全部法定继承
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原件
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经公证的材料 原件
分家析产协议 原件
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或者复印件 离婚判决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原件或复印 的法律文书 件
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契税缴纳凭证 原件 5 屋情形的提交。
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法人或其他组织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可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双方申请~因人民或者仲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1
物权的可单方申请。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2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3
法人或其他组织兼并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 和有权机关批准文件 件
4 成立清算组或者管理人的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清算分配
裁定书以及买卖合同或转让协原件 剩余财产~导致权属发生转移
议 的提交。
30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原件 的法律文书
契税缴纳凭证 原件 5
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互换、转让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转移~或者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变化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或者合并的~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登记。
在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内~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由农业部门办理。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双方申请~因继承、受遗赠、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1 的法律文书取得物权的可单方
申请。
户主身份证 复印件 2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3
转让协议和发包方同意的证明原件 材料
互换协议和发包方备案的证明
材料以及村委会出具的互换双原件 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的证明
4 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情形结婚证 复印件 的提交。
分家析产协议或离婚证~或法原件或复印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情形
院离婚判决 件 的提交。
死亡证明材料和遗嘱,属于遗申请人可根据继承或受遗赠的原件 嘱情形, 实际情形选择提交。
31
死亡证明材料、全部法定继承
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原件
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经公证的材料 原件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原件 的法律文书
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因互换、转让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转移~或者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变化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或者合并的~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双方申请~因继承、受遗赠、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1 的法律文书取得物权的可单方
申请。
户主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2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3
转让协议和发包方同意的证明原件 材料
互换协议和发包方备案的证明
材料以及村委会出具的互换双原件 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的证明 4
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情形结婚证 复印件 的提交。
分家析产协议或离婚证~或法原件或复印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情形
院离婚判决 件 的提交。
32
死亡证明材料和遗嘱,属于遗原件 嘱情形,
死亡证明材料、全部法定继承申请人可根据继承或受遗赠的
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原件 实际情形选择提交。
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经公证的材料 原件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原件 的法律文书
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八、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因互换~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可申请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双方申请~因人民或者仲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1
物权的可单方申请。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2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3
互换协议 原件
合并或分立协议 原件
4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原件 的法律文书
有批准权的或主管部原件或复印互换或单位合并、分立时提交。5 门批准文件 件 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33
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九、海域使用权转移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海域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海域使用权转移登记:
,1,因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或者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作价入股导致海域使用权转移的,
,2,依法转让、赠与、继承、受遗赠海域使用权的,
,3,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海域使用权转移的。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双方申请~因继承、受遗赠、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1 的法律文书取得物权的可单方
申请。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3
转让合同或互换合同或赠与合申请人根据实际类型选择提原件 同 交。
死亡证明材料和遗嘱,属于遗原件 嘱情形,
死亡证明材料、全部法定继承申请人可根据继承或受遗赠的4 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原件 实际情形选择提交。 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经公证的材料 原件
合资或合作经营或作价入股协申请人根据实际类型选择提原件 议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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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合并或分立协议 原件 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
成立清算组或者管理人的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清算分配
裁定书以及买卖合同或转让协原件 剩余财产~导致权属发生转移
议 的提交。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原件 的法律文书
因转让、互换、赠与以及法人
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或者与原批准用海的批准转原件或复印他人合资、合作经营致使海域5 移文件 件 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提交。可共
享取得的不提交。
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十、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
,1,因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或者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作价入股导致海域使用权转移及海域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
,2,依法转让、赠与、继承、受遗赠海域使用权及海域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
,3,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海域使用权及海域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的。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双方申请~因继承、受遗赠、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1 的法律文书取得物权的可单方
申请。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35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3
转让合同或互换合同或赠与合申请人根据实际类型选择提原件 同 交。
死亡证明材料和遗嘱,属于遗原件 嘱情形,
死亡证明材料、全部法定继承申请人可根据继承或受遗赠的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原件 实际情形选择提交。 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经公证的材料 原件
4 合资或合作经营或作价入股协申请人根据实际类型选择提原件 议 交。
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合并或分立协议 原件 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
成立清算组或者管理人的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清算分配
裁定书以及买卖合同或转让协原件 剩余财产~导致权属发生转移
议 的提交。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原件 的法律文书
因转让、互换、赠与以及法人
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或者与原批准用海的批准转原件或复印他人合资、合作经营导致权属5 移文件 件 发生转移的提交。可共享取得
的不提交。
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十一、地役权转移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发生转移的~可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双方申请。 1
36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不动产登记证明 原件 3
地役权转移合同 原件 4
十二、抵押权转移登记
1、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可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双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原件 3 证明
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 原件 一般抵押权转移的提交。
部分债权转移的证明材料和当
4 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原件 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的提交。 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证明材
料
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证明原件 5 材料
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第四部分 注销登记
37
一、适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注销登记:
,1,不动产灭失的,
,2,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3,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4,因合同履行完毕~抵押权或地役权消灭的,
,5,人民、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
灭的。
二、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单方申请~抵押权、地役权注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1 销的双方申请。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 原件 3
权利人关于不动产灭失的说明 原件
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说明 原件
适用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
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县级以上征收批准文原件或复印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相应房屋件 件 所有权、林木所有权的注销情
形。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适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
4 有农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县级以上收回不动产原件或复印及相应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批准文件 件 所有权、林木所有权的注销情
形。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原件 的法律文书
主债权消灭或抵押权已实现的原件 适用抵押权注销情形。 材料
证实地役权发生消灭的材料 原件 适用地役权注销情形。
38
属于不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抵押权人和地役权人及预告登地役权或已办理预告登记~权原件 5 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情形的提
交。
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第五部分 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1、适用情形
商品房预售的~可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双方申请~预售人未按约定与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的~预购1
人可单方申请。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原件 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3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原件 4
二、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
1、适用情形
当事人签订不动产转让合同~可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39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双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3
不动产转让合同 原件 4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原件 5
三、抵押权预告登记
1、适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 ,1,当事人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 ,2,不动产抵押的。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双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主债权合同 原件 3
主债权合同中有抵押条款的~抵押合同 原件 4 不提交。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原件 5 证明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原件 6
40
第六部分 更正登记
一、适用情形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申请更正登记。
2、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证实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 原件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权利人申请时提交。 4 利害关系的证明及权利人同意原件 利害关系人申请时提交。 更正的证明
注,第4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第七部分 异议登记
一、适用情形
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异议登记。
二、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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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证实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 原件
属于申请异议登记情形的提
交。 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原件 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属于异议登记申请人申请注销不动产登记证明 原件 异议登记的提交。 3
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
日起十五日内未向人民起
诉、未申请仲裁、且未申请政属于不动产权利人申请注销异府调处的证明材料~或异议登原件 议登记的提交。 记申请人的起诉被人民裁
定不予受理或予以驳回诉讼请
求的材料
注,第3序号中,根据申请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第八部分 查封登记
一、适用情形
人民、、机关、税务部门等有权机关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查封,预查封,、解除查封的。
二、登记材料
序号 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有权机关送达人员的工作证 复印件 1
适用于人民查封或解除查协助执行通知书 原件 封。
适用于人民、机关、协助查封通知书,函, 原件 2 税务部门查封。
适用于人民、机关、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函, 原件 税务部门解除查封。
42
注,第2序号中,根据情形,选择提交其中一项材料。
第九部分 补发、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
一、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
1、适用情形
权利人持有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可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2、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原件 3 证明遗失、灭失说明
二、换发不动产权利证书和登记证明
1、适用情形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或者权利人要求更换新版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
2、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单方申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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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2
证。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原件 3 证明
说 明
一、当事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还应提交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经自然人签字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盖章)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还应提交监护关系材料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人民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
三、本申请材料清单所称“复印件”~可以是与原件比对一致的复印件~也可以是出具该材料的机构或继受出具该材料机构职权的机构、公证机构或档案管理部门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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