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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新商铺租赁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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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新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自有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商铺租给乙方使用。年租金:_____________元整。

  二、本合同承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即此合同终止期。

  三、室内物品乙方不得损坏丢失,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在退房时所有装修不得拆走或损坏。

  四、如租期未满乙方退房,甲方不退还租金。乙方如将此房转租需要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再续租应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要收回此房应提前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五、乙方租用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阁楼乙方需要拆除,乙方交给甲方_____________元押金,租赁期满后乙方需将阁楼恢复,如乙方不恢复阁楼押金不退。

  六、乙方负责租用期间的土地租用费及取暖、物业、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等费用。乙方负责所有的税、费及消防费用。

  七、如乙方将门面扩出,需用白钢材质,到租赁期满后不拆除,甲方返还乙方___________元。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最新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商铺出租给乙方。用(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商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租金:一年为 元,共计 年,合计金额: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支付时间、方式:一次性付清,到租金到期时前一个月,如继续租房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约,甲方需优先考虑。

  3、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维修好。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必须经得甲方允许后,承租人才能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度,电表表底数为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4、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乙方必须爱护商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商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签署日期: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签署日期:

关于最新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人:

  类别

  租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x项目商铺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四川省及x市等颁布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租赁 项目的商铺(以下简称“商铺”)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下简称“本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对本协议之所有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双方权利义务。对违约责任的承担,乙方亦有足够预见。双方均认为本协议已反映其真实意思。

  第一条 释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x项目:是指由甲方在x市开发的地产项目,四至分别为:东临xx街(路)号,南临东临xx街(路)号,西临东临xx街(路)号,北临东临xx街(路)号。包括:大型商场(以下简称“购物中心”)、酒店、办公写字楼等

  1.3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场地。该租赁场地并非具备的产权证明文件,仅由甲方参考乙方的需求及x项目的各项特性而向乙方指定的特定面积和位置之场地。

  1.4租金:指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时,按约定金额向乙方收取的款项。

  1.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纳的款项,它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其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交纳的其他费用,而是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物业管理费:是指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方为维护购物中心的正常运作,而对x项目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绿化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空调费(店

  铺内空调费,由乙方按本合同或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承担)等费用。

  1.7水电费押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纳的款项,它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其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交纳的其他费用,而是仅作为乙方按时交纳水电费的保证。

  1.8装修押金: 指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的或者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的用于装修保证的款项,以确保乙方按照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装修。

  1.10制度与规定: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并通告乙方知晓的包括但不限于租户手册、管理规约等在内的与x项目(包括本合同项下商铺)使用、运营、管理、服务、收费等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同意甲方及/或商场物业管理方有权根据x项目的实际管理需要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并以修订后的x项目制度规定为准。

  1.11公用事业费:指商铺因经营需要使用公用设施如水、电、气(如有)、电话(如有)而产生的等费用。

  1.12其他费用:指乙方应支付给的各项费用(如垃圾清运费等)以及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或甲方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的除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外的费用。

  1.13 开业:指乙方按照其提交并经甲方和/或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设计方案完成商铺装修(如须消防验收的,需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和外观展示,对租赁场地的经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对外开门营业。

  1.14起租日: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的开始日,租金计算的起始日。

  1.15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系指违约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追偿赔偿而发生的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但不包括间接损失(如预期利益损失)。

  1.16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正常工作之日,即扣除了星期六和星期日(不包括经调休后应正常工作的星期六和星期日)以及规定的固定和经调休的节假日之后的日历日。

  第二条 出租商铺

  2.1甲方将位于在x市开发的地产项目自编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该商铺的承租实际面积约为 平方米(自相邻店铺分隔墙中心线为界计算承租面积,该面积含店铺内建筑结构柱体),承租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该商铺建筑面积含x项目公共部分区域等面积的分摊),按照房地产面积测绘规范以最终实际测量的为准;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予以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2.4面积误差:上述建筑面积与最终测量面积存在误差的,以最终测量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租金、管理费以及其他费。

  2.5该商铺最终测量的面积与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的,由双方另行以补充协议确定。甲乙最后确定的该商铺建筑面积,在任何情况下作为双方履行本合同及其他与租赁相关协议的唯一面积数据及计算基准,双方不再就该商铺实际交付的建筑面积、分摊面积及/或套内建筑面积作任何调整。

  第三条 商业用途

  3.1该商铺作为乙方的 品牌经营之用。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该商铺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或者改变经确定的商号/名称、品牌、类别、经营项目。如乙方擅自更改该商铺的用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乙方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租赁合同,收回该商铺另行出租,并对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和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因此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不得就该商铺的投入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索赔。

  3.2乙方明确该商铺的用途,且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该商铺用途变更的报批(如有)和二次消防申报手续,所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提供其法定义务范围内的协助义务(包括提供相关资料)。

  3.3 乙方经营商品须取得合法授权,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商标、专利使用的合法性负责,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

  3.4 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5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如法律、法规要求)等,甲方可提供其法定义务范围内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第四条 租赁期限及装修免租

  4.1租期:本合同的租期为 年,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租赁期限包含装修免租期。

  4.2装修免租期共天,自甲方交房之日开始计算,乙方应进场装修。在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租金,但仍须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免租期物业管理费为 元/平方米·月)、相关公用事业费和其他费用。本合同的装修免租期仅只一次。

  4.3 乙方在装修免租期届满仍未能完成装修的,装修免租期不作顺延。从装修免租期届满的次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若乙方在装修免租期内提前完成装修开业的,则乙方从开业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4若甲方商场整体统一开业日晚于装修免租期届满日的,乙方在甲方商场统一开业日未完成装修的,每迟延一日须向甲方支付2倍日租金直至该商铺开业为止;若乙方在甲方商场整体统一开业日后60日仍未完成装修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租赁合同收回该商铺另行出租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对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和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因此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不得就该商铺的装修投入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索赔。

  4.5续约:本合同在租期届满时自动终止。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须在租期届满3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在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就承租条件达成一致时可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续约。

  第五条 商铺交付与验收

  5.1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年 月 日(暂定交付日),具体交付日期由甲方另行于暂定交付日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双方书面确认该交付日期,并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乙方应当按甲方通知交付日期的一周内接受交付。如通知内没有特殊载明,则交付地点为x项目现场。

  5.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中交付标准之约定,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租赁场地。

  5.3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该商铺之状况;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4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期为商铺交付日。

  5.5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商场的公共部分。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6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7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8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 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9若乙方原因,乙方没有在通知载明的交付日期一周内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通知载明的交付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通知载明的交付日期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该日起计算装修免租期。

  5.10若乙方原因,乙方超过通知载明的交付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和物业管理费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1 商铺交付日迟于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租赁起始日的,则第四条约定的租赁期限作相应顺延。

  5.12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十中的规定。

  第六条 租金及费用

  6.1 租金

  6.1.1 固定租金。

  6.1.1.1首个租赁年度固定租金为按该商铺承租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 元,月固定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

  6.1.1.2固定租金递增:固定租金递增率为 %,具体固定租金递增如下:(首年固定租金自起租日起计算,具体以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时间为准)

  首个年度固定(不满12个日历月)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含天装修免租期),每月固定租金每平方米¥ 元,月固定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年固定租金总额为¥元(大写 元),已剔除 天装修免租期租金;

  第二个年固定度租金: 年月 日至 年月日,每月固定租金每平方米¥元,月固定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年固定租金总额为¥元(大写元);

  第三个年度固定租金: 年月 日至 年月日,每月固定租金每平方米¥元,

关于最新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省、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道)_________号第_______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附件一:商铺内设施清单

  2、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________㎡,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该面积与产权证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该商铺。

  4、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如果该商铺属于承租方转租的情况,该承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承租的剩余期限,且经过原出租人同意。】

  5、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屋内设施清单进行交接,并核对后签字确认。乙方应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到甲方

  第二条 租赁形式

  甲方提供店面、现有设备,乙方在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自主经营,支付承租费用后,盈亏自负。

  第三条 租金及保证金的支付

  1、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之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当交纳管理费以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

  2、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单价为________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3、租金按月计算,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现金、银行转账)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银行信息如有变更,应当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

  1、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乙方须以_________方式支付_____个月的租金合计_________元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2、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种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应在归还该商铺_______日内返还乙方。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优先自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五条 商铺的使用及维护

  1、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店铺内设施的所有权,不得中途取走或者设置担保等;如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当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该商铺以及现有设施的使用安全及维护工作,合同签订后乙方新购置的设施由其自行维护。

  3、甲方提出进行维护应当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认为该商铺及设备需要维护的,应当提前_____日告知甲方,甲方超过_____日不予回复的,乙方可以自行维护,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装修和改建

  1、乙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及乙方聘请的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3、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者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到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音、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得干扰或者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装修作业需要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提醒: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装修设备设施的归属与折价,由双方协商。请在此条下增加相应条款或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加以明确。】

  第七条 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_________(可以/不得)转租该商铺的全部或者部分。

  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承租人行为负责。

  【提醒:在租赁期限内允许转租的,承租人方可享有完整的转租权、收益权。】

  第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2、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考察,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3、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4、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5、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者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应的各项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不得无照经营或非法经营。

  3、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者法律责任。

  4、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者其他非甲方或者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迟维修而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应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是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新的书面合同。

  2、如因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按协议履行各自职责,任何一方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约定交付店面,每逾期一日,每逾期一日按________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超过_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超过________日,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醒:如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可以删除此条】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自然人签字后按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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