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由建设工程施工地的人民管辖。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不动产案件的专属管辖范围,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即使合同当事人存在约定管辖的情形,但因违背了专属管辖而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在诉讼中,当事人也不适用应诉管辖的原则,必须由建设工程施工地的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