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假会有什么后果??假的表现形式一般分为三类,即假、虚开行为(真票假开)、套用。假:即指私印、伪造;虚开行为:即指为真,内容为假的,包含大头小尾、变通(栏目混淆)、超金额、涂抹修改、无中生有等;套用:即指套用自填自报。使用假承担的后果:恶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善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专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专用指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且购货方不知取得的专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专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款。拓展资料:如何查询真伪:1.查询你可以进入流向查询界面,录入代码、号码等内容进行查询,可以查询开具方与领取人是不是一致,这样吧!我举个栗子!如果你在系统中看见领取人是XX服装公司,而开具的的开具人(或者加盖的专用章)是XX百货公司,可以断定虚假票!特别注意的是开具时间,如果系统提示的领取时间与开票时间有出入也可以认定为虚假票!还是举个栗子吧!如果开具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而系统提示该票领取时间为2016年9月1日,票都没领,怎么开具呢?2.合理判断如果进入流向查询,发现开具人、开具时间都符合要求,那么是不是就能断定该真实呢?答案也不一定哦,还是举个栗子吧。XX农产品贸易公司对外开具了一张家具销售的,受票方进入查询系统进行核查,发现开具人与系统购票方一致,开具时间也是符合逻辑判断,但还是不放心。财会人员在网上找到该公司电话咨询,对方称重来没有开具过家具,也不可能对外销售家具,销售使用过的家具更不可能,因为工作人员多,自己都还用不完,怎么可能对外出售。最后经核实,该票为套用。3.细心观察不要认为开具金额小,而忽略细节,特别是要注意手工版。为将纳入规范管理,减少假的危害,税务机关将种类分为普通、专用和手工百元版,而普通、专用均纳入防伪税控升级版。但手工百元版暂未纳入,因此会计在接受手工百元版的时候一定要与原来接受的手工百元版进行比对,特别是核查是否有水印,水印的位置,的颜色等细节,你就可以发现该是否存在问题。4.严格管理会计在接受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要求:一是专用章模糊不接;二是开具一批等无法确定具体数量单位的或者使用笼统性称谓(如直接写货物、商品等),且无明细的不接;三是开具内容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不接;四是违反规定开具的不接;五是过期不接等。注:如果会计接到不能抵扣的专用,一定要先认证后转出,以免出现滞留风险。5.注意自身风险会计一定要注意操守,严格按照《会计制度》与《税法》的要求开票或者入票做账,对任何人持不合理、不合格的报账或者违规开具要有勇气说“NO”。记得上次发布了一篇《企业虚开会计不知情仍获刑3年》的信息,现在讨论他是否知情已经成为过去式了,没有任何意义。请记住,你的工作是依法做账,仔细检查账务中的不合理并及时汇报,才能彻底与风险说拜拜!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