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离婚生效证明的话,一般是根据离婚诉讼的生效判决书来处理,当事人领取离婚裁判文书后,应在文书生效后及时向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必要的延误。因此当事人可以依照生效判决书到申请开具离婚生效证明。根据法律规定,生效证明就是指法律文书过了上诉期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因此到申请开具即可。
一、在调解离婚需要到民政局登记吗
在办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不须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也无法办理了,是没有离婚证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作用是一样的。
如果是一审判决离婚的话,由于一审判决还要等双方不上诉后才生效,所以,一审判决双方均不上诉后,别忘记到开具判决生效的证明。
二、判决书下来后不执行怎么办
1、判决书生效之后,需要当事人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官开出案件生效证明书,然后持生效证明书到执行部门立案,才能执行。法官很少直接将生效判决转到执行部门的,除非是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效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判决生效后,当事人需要在2年内向执行申请执行。如果当事人在2年后申请执行,执行仍然会立案执行,不过如果被执行人提出执行时效异议的,将停止执行。
3、执行局的案件特别多,法官特别忙,当事人最好能提供线索,协助法官会执行的更快。另外建议:法官也不是万能的,他们真的太忙。你不要等,要多去找法官了解进展,多跟执行法官沟通,想方设法获取案件线索交给法官,才能得到更好的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 宣判
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