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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终止和解除的区别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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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的区别如下:

1、二者效力不同。解除合同可以对过去产生效力,使合同关系可以追溯到过去,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可以对未来产生效力,即不产生追溯到过去的效力。而且合同的终止只了消除合同关系,对未来有效,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是适用范围不同。解除合同一般只适用于违约场合。虽然合同的终止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况,但主要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况,如合同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合等。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比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更广。协议终止和解除是指合同终止和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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