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诉讼案件的管辖权规定为: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管辖,若不明确则由注册地人民管辖。基层人民管辖县、县级市或区的公司解散诉讼案件,中级人民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解散诉讼案件。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管辖,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管辖。基层人民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中级人民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
拓展延伸
解散公司申请的程序和要求
解散公司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公司股东应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解散决议。其次,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向相关部门提交解散申请,包括解散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申请材料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缴纳相应的费用。然后,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符合法定条件,将发布解散公告。公告期满后,若无异议,部门将颁发解散证书,公司即被解散。在整个过程中,公司应履行清算义务,包括清偿债务、处理资产等。解散公司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因地区而异,建议在申请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操作合规。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的管辖权由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注册地人民负责。县级人民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地级人民则负责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解散公司的申请程序包括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解散决议,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给部门,经审查后发布解散公告,最终颁发解散证书。在整个过程中,公司需履行清算义务。为确保操作合规,建议在申请前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二十四条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管辖。基层人民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