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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扶养协议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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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在某些情况下无效,如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不真实、违反法律规定或恶意串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协议签订后必须遵守,如不履行义务可能解除协议;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子女、扶养人与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解除。

法律分析

一、遗赠扶养协议哪些时候无效

1、遗赠扶养协议在以下情形无效:订立协议的当事人有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订立协议的行为未经过其代理人追认;协议内容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订立协议的当事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在一定条件下会失效,如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不真实、违反法律规定、恶意损害他益等。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但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协议的解除可能导致一方无权享受遗赠或需偿还扶养费用。此外,遗赠扶养协议并不解除遗赠人与子女、扶养人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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