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男性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的;
(2)持有本市江岸、江汉、汉阳、桥口、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常住户口的;
(3)登记需提交的资料:本人城镇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就业证明;一寸红底登记大头登记照片一张;
(4)参保人要求参加医疗保险需签定《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责任书》;
(5)手续完备由登记科打印“加办通知书”参保人凭通知书到就近邮局开户并按时缴纳保险费,三个月以后领取医保卡六个月后享受住院医疗待遇。同时需交纳25元IC卡的工本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