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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只认借条不以其它证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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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借条能作为法庭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的包括借条、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 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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