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再次提交团员档案,可去高中或者大学办理团员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团员档案丢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补办:一、去原高中申请补档.如果没有团员档案,对你今后入党、评优都有不小的影响. 不管是哪个大学,入党、评优肯定要是团员身份的,许多学校活动也都是团委举办的.二、在大学重新入团.大学里 学校会给你重新办的, 可能要补交几年团费.三、各校团委的工作也都是大同小异,大学补办团材料也不会太难。法律依据:《中国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中国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分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员证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荣誉记载、超龄离团、备注等栏目,并附有团费收缴卡。
第1种观点: 公务员政审高中档案丢了补办流程:①、首先我们肯定需要知道档案中有什么材料,如果我们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那么档案中的主要材料就是上学期间的成绩单、学籍卡、登记表等,如果我们参加了工作,那么档案中除了学籍。材料之外还会有工作中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职称和转正申请表等。②、不同的材料在补办的时候也需要去不同的地方,比如学籍材料的补办就需要去学校,而工作材料就需要去单位中。③、在补办档案之前我们需要准备一些个人材料,比如身份证、毕业证、补办申请书等。然后联系学校的老师,在得到老师的同意后才可以去学校补办材料。④、当我们将所有的材料补办好之后就可以交给学校审核了,当工作人员确定材料没有问题之后就可以封口了。二.档案丢失的影响:1、如果遇到档案丢失的状况,不仅会影响到我们正常进行公之后的政审。现在参加事业单位考试或者是参加研究生考试结束之后,都有对档案进行审核的环节。2、如果在这一阶段无法及时提供自己的个人档案信息,都将会导致档案失效成为一份死档,无法办理与个人相关的一些手续。另外,在正常参加工作时我们还需要办评职称、转正手续,处理这些流程的时候也需要用档案来当证明。3、可以说没有档案作为依据的情况下,这些事项都无法正常处理,而且在正常存放了一段时间的档案之后,以后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也得提供个人档案资料来办理相关手续获得的证书否则成绩会失效。今后在生活过程当中,如果要办退休手续或者是办落户手续,都与档案有关联。正确保管档案的方式:1、为了大家的个人档案避免丢失,一定要正确存放,我们是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把档案可以存放在信阳的人才服务中心托管,或者自己现在的工作单位在国有企业,也可以把自己的个人档案放在工作单位保存,但是大家一定不能够随便的把个人档案放到自己手里,如果大家把档案放到自己手中,会让我们的档案变成死档案,没有办法正常使用。2、如果有的同学把自己的个人档案发到自己手里了,会让档案变成无效档案,一般情况下也是需要办理档案的激活手续和成长工作,才能够恢复他的档案作用。3、有的同学是想考研考公务员,大家一定要搞清楚,我们不仅仅是只考笔试,还有面试,面试的时候就涉及到了资格审查,所以一定要提供好自己的个人档案资料,档案出现问题很难保证我们被录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第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公务员政审看高中档案,高中档案是个人高中生活及学习记录,是公务员政审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二、政审审查档案一是看一下档案是否齐全,一般是从高中开始看,齐全了基本就没什么问题了。二、了解你的基本情况,一般受奖和被处罚都会跟档案,这个用人单位会了解一下,如果高中档案丢失,那么真实的时候也会告诉您需要补充高中的学习材料,否则确实到高中材料是影响您后期档案的流通的。法律依据:《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二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开一个档案遗失证明,一定要加盖公章。注意:有工作单位的找工作单位开这个证明,如果是在学校丢失的,由学校出具,如果是在人社局丢失的,由人社局出具。2、拿着开好的遗失证明,自己写一个档案补办申请,到学校盖章并签字。(提前和学校沟通好,免得白跑,浪费时间)3、按照学籍档案内的材料一一补办,通常只要补办这些主要材料就可以了: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政治面貌信息、体检报告、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奖惩材料。以上材料有的文件可以打印盖章,有的则只能复印盖章。4、补好以上资料后交给学校审核,审核之后学校会在档案袋外加盖公章,然后交给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录入,并且密封。法律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工作细则》 第十条 鉴别归档材料的具体做法:(一)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发现有同名异人、张冠李戴的,或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和重复多余的材料,应清理出来。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可交文书档案或转有关部门保存。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比较重要的证件、文章等,组织不需要保存的,退给本人。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本人的,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销毁;(二)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报批复、主要证明材料、本人的交待等。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个人检讨或对处分的意见等。上述材料,属于成套的,必须齐全;每份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三)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凡规定需由组织盖章的,要有组织盖章。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经过本人见面。任免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注时间和文号。出国、出境审批表,须注明出去的任务、目的及出去与返回的时间。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须补办完手续后归档;(四)鉴别中发现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不能归入干部档案,应交有关组织处理;(五)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务员政审考察不合格,后面的可依次递补。公面试前资格审查或是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第二十七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二十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补办档案是按照我国规定的正规流程进行补办,上面是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和盖章的,所以完全不会影响公务员的政审。法律依据:《机关录用人民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 考核和政审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回避的关系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情况等。第五条 考核和政审工作由省级机关统一领导,县级以上机关按照省级机关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3种观点: 档案有处分是否会影响公务员政审,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待:1、首先要知道是不是在大学期间被处分后才放入档案的。虽然一些大学毕业生在大学期间被记录和处罚,但学校没有在候选人的个人档案中记录处罚。所以对于这些学生来说,完全不用担心处分对公务员政审的影响。毕竟政审一般都是审查文件。雇主没有时间去你的大学做实事调查。所以,只要处分不入档,不影响你参加公的政审。2、其次,即使是因为在大学期间被处分,相关处分都记录在个人档案里,要根据情况判断。性质上,有的处分不影响对考生个人道德素质的认定,或者处分的性质和程度很低,一般对公务员政审没有实质性影响。个人犯下的错误只有受到惩罚和记录,才能影响公务员的政审。处分材料和撤销处分的材料等归入学籍档案会造成的影响:1.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的时候,选调生要求比较严,一般会明确要求不能有处分记录。2.部委的一些核心岗位,要求会很高,有过处分记录,一般无法报考,即使报考了,政审也很难通过。3.处分材料归入学籍档案一般不会影响考研究生,但是研究生毕业后报名选调生和考部委岗位的时候会造成困扰。4.处分材料归入学籍档案对考公务员和考事业单位政审,会产生致命影响,还是不会影响政审结果呢。按教育部的规定,处分材料肯定需要放入学籍档案的,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高校并不会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违纪违规较轻微的处分材料归入学籍档案,因为学校和老师也知道其中的厉害关系。当然,如果你们学校原则性比较强,历史上处分材料也都是归档的,可以尽量争取跟院系老师沟通,不要将处分材料归入档案,也不要记录在学籍卡和毕业生登记表上。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第五十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1种观点: 团员档案不见了不会影响政审的,而且一般单位只会有要求为党员,几乎没有看到要求共青团员。政审一般查你本人是否清白,团员档案丢失不会卡你的,你丢的又不是党员档案想知道成为共青团员需要经过哪些入团程序吗?入团可不是只有梦想就行的!团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制定了《中国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依据此细则,整理了一套简单易懂的入团程序流程!下面一起来看看·入团的程序步骤吧!方法/步骤第一步:团前教育当你进入七年级,团组织将会给大家上“团前教育课”充分了解团的历史、知识及团的章程等基本知识。第二步:申请入团,递交入团申请书首先入团申请人自愿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申请,没有单位的或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团组织提出申请;流动青年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提出申请。团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会在一个月内派人找你谈谈心。第三步:确定入团积极分子谈话后,团支部或中队委员会提名推荐,从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上报上级团组织备案,团组织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联系人。第四步:培养教育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时间不少于3个月,通过至少8课时的团课学习及考核,获得团校结业证书,鼓励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有关的活动,参与志愿服务。第五步:确定发展对象接下来就是从积极分子中培养发展对象啦!团章规定,青年入团应有2名团员作为入团介绍,入团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自己选择,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第六步:填写《入团志愿书》认真如实填写,并交支委会检查。通过公示期,就正式进入发展新团员阶段啦!第七步:支部大会讨论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新团员形成决议后,团支部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及时报上一级基层团委审批。第八步:上级团委(学校)审批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第九步:办理团员证团组织会帮你办理团员证。注意团员证需要团委加盖钢印才有效哦!第十步:入团仪式团章规定:“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入团宣誓对团员是一次庄严而生动的教育。请你认真、仔细地看看团章规定的入团誓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条·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再次提交团员档案,可去高中或者大学办理团员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团员档案丢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补办:一、去原高中申请补档.如果没有团员档案,对你今后入党、评优都有不小的影响. 不管是哪个大学,入党、评优肯定要是团员身份的,许多学校活动也都是团委举办的.二、在大学重新入团.大学里 学校会给你重新办的, 可能要补交几年团费.三、各校团委的工作也都是大同小异,大学补办团材料也不会太难。法律依据:《中国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中国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分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员证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荣誉记载、超龄离团、备注等栏目,并附有团费收缴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档案丢失要找相关机构给开一个档案遗失证明,注意一定要加盖公章。如果是在学校丢的,由学校出具;如果是在工作单位丢的,由工作单位出具;如果是在人社局丢的,由人社局出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条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公务员来说,最重要的是考试和政审,如果我们在公务员政审时发现个人档案丢失或档案材料不齐,招录单位不能顺利进行政审,这时可能会失去公务员的职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会放入本人档案记录里面。政审结果在现场会有记录,如果通过了,那么应该会记入档案;如果没有通过,那么的记录也应该会在当地存档,以便后来查阅,不过一般不会放入本人档案。如果单位或者学校没有对政审考察函进行回复,按照程序应该不算通过。政审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1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2 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3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 从事危害我国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5 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设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和若干资深法官组成,成员应当为单数。审判委员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中级以上人民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按照审判委员会委员专业和工作分工,召开刑事审判、民事行政审判等专业委员会会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 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