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再次提交团员档案,可去高中或者大学办理团员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团员档案丢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补办:一、去原高中申请补档.如果没有团员档案,对你今后入党、评优都有不小的影响. 不管是哪个大学,入党、评优肯定要是团员身份的,许多学校活动也都是团委举办的.二、在大学重新入团.大学里 学校会给你重新办的, 可能要补交几年团费.三、各校团委的工作也都是大同小异,大学补办团材料也不会太难。法律依据:《中国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中国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分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员证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荣誉记载、超龄离团、备注等栏目,并附有团费收缴卡。
第1种观点: 公务员政审高中档案丢了补办流程:①、首先我们肯定需要知道档案中有什么材料,如果我们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那么档案中的主要材料就是上学期间的成绩单、学籍卡、登记表等,如果我们参加了工作,那么档案中除了学籍。材料之外还会有工作中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职称和转正申请表等。②、不同的材料在补办的时候也需要去不同的地方,比如学籍材料的补办就需要去学校,而工作材料就需要去单位中。③、在补办档案之前我们需要准备一些个人材料,比如身份证、毕业证、补办申请书等。然后联系学校的老师,在得到老师的同意后才可以去学校补办材料。④、当我们将所有的材料补办好之后就可以交给学校审核了,当工作人员确定材料没有问题之后就可以封口了。二.档案丢失的影响:1、如果遇到档案丢失的状况,不仅会影响到我们正常进行公之后的政审。现在参加事业单位考试或者是参加研究生考试结束之后,都有对档案进行审核的环节。2、如果在这一阶段无法及时提供自己的个人档案信息,都将会导致档案失效成为一份死档,无法办理与个人相关的一些手续。另外,在正常参加工作时我们还需要办评职称、转正手续,处理这些流程的时候也需要用档案来当证明。3、可以说没有档案作为依据的情况下,这些事项都无法正常处理,而且在正常存放了一段时间的档案之后,以后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也得提供个人档案资料来办理相关手续获得的证书否则成绩会失效。今后在生活过程当中,如果要办退休手续或者是办落户手续,都与档案有关联。正确保管档案的方式:1、为了大家的个人档案避免丢失,一定要正确存放,我们是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把档案可以存放在信阳的人才服务中心托管,或者自己现在的工作单位在国有企业,也可以把自己的个人档案放在工作单位保存,但是大家一定不能够随便的把个人档案放到自己手里,如果大家把档案放到自己手中,会让我们的档案变成死档案,没有办法正常使用。2、如果有的同学把自己的个人档案发到自己手里了,会让档案变成无效档案,一般情况下也是需要办理档案的激活手续和成长工作,才能够恢复他的档案作用。3、有的同学是想考研考公务员,大家一定要搞清楚,我们不仅仅是只考笔试,还有面试,面试的时候就涉及到了资格审查,所以一定要提供好自己的个人档案资料,档案出现问题很难保证我们被录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第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公务员政审看高中档案,高中档案是个人高中生活及学习记录,是公务员政审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二、政审审查档案一是看一下档案是否齐全,一般是从高中开始看,齐全了基本就没什么问题了。二、了解你的基本情况,一般受奖和被处罚都会跟档案,这个用人单位会了解一下,如果高中档案丢失,那么真实的时候也会告诉您需要补充高中的学习材料,否则确实到高中材料是影响您后期档案的流通的。法律依据:《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二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开一个档案遗失证明,一定要加盖公章。注意:有工作单位的找工作单位开这个证明,如果是在学校丢失的,由学校出具,如果是在人社局丢失的,由人社局出具。2、拿着开好的遗失证明,自己写一个档案补办申请,到学校盖章并签字。(提前和学校沟通好,免得白跑,浪费时间)3、按照学籍档案内的材料一一补办,通常只要补办这些主要材料就可以了: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政治面貌信息、体检报告、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奖惩材料。以上材料有的文件可以打印盖章,有的则只能复印盖章。4、补好以上资料后交给学校审核,审核之后学校会在档案袋外加盖公章,然后交给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录入,并且密封。法律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工作细则》 第十条 鉴别归档材料的具体做法:(一)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发现有同名异人、张冠李戴的,或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和重复多余的材料,应清理出来。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可交文书档案或转有关部门保存。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比较重要的证件、文章等,组织不需要保存的,退给本人。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本人的,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销毁;(二)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报批复、主要证明材料、本人的交待等。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个人检讨或对处分的意见等。上述材料,属于成套的,必须齐全;每份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三)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凡规定需由组织盖章的,要有组织盖章。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经过本人见面。任免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注时间和文号。出国、出境审批表,须注明出去的任务、目的及出去与返回的时间。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须补办完手续后归档;(四)鉴别中发现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不能归入干部档案,应交有关组织处理;(五)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